因以“炒菜界的海底捞”进行宣传,河北小放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被海底捞告上法庭。11月23日,该案件开庭审理。据起诉书显示,被告小放牛在店铺装潢及网络宣传活动中使用了“炒菜界的‘海底捞’”标志。
11月23日下午,小放牛回应新京报记者称,并非有意侵权,也将接受和尊重最终判决结果,“炒菜界的海底捞”是顾客在评论和反馈中反复提及的。对此,海底捞方面向记者表示,“欢迎同行之间的交流,但所有的商业行为应该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。”
文章来源: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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